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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新路径 增强获得感 ——内江市突出打好脱贫攻坚“组合拳”
2016-07-21 15:49:07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周小西
   
    四川报道讯  近年来,内江市围绕贫困村“摘帽”、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目标,结合域内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占比大、“插花式”贫困现象突出等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探索创新投资收益、“企业包村”等扶贫模式,在“拔穷根”上下功夫,在“补短板”上做文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新成效。2015年,内江市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9760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到2.88%、下降1.65个百分点;完成财政专项扶贫项目投资7510万元,建成贫困村生产便道244公里,帮助贫困户发展种植业7884亩。

    创新投资收益扶贫模式,推动集体“建仓”

    在市域内贫困村推行投资收益扶贫“两集中、三权六化”模式,即贫困户集中受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集中使用;产权集体化、资本化,经营权专业化、阶段化,收益权股份化、动态化,探索西部丘区贫困人口脱贫攻坚新路子。

    一是“面”上布局,建立集体资产,打牢脱贫基础。结合贫困村实际,集中使用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发展畜牧、水产等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能产生经营效益的固定资产,并将产权划归村集体所有,推动村集体采用出租、入股等多种实现形式进行资本化经营,形成有稳定收益的脱贫致富“源头”。2015年,全市整合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3.44万元,在市中区永安镇瓦堆湾村建成架子牛养殖园1个,形成村集体资产100万元;在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修建养殖鱼塘40亩,形成村集体资产90万元。

    二是“线”上拉动,创造稳定收益,加快脱贫进程。贫困村将固定资产承包给具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合作社等组织进行经营管理,并明确每5年为一个经营阶段,每年按固定资产总值的6%—8%保底分红,分红所得,由村集体专项平均分配给相对贫困村民,持续增加贫困户收入。在市中区永安镇瓦堆湾村投入资金273.44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万元,整合资金投入32万元,专合社自筹资金141.44万元),引进优良架子牛50头。项目采取“专合社+养殖业主+贫困户”经营模式,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畜牧园区基础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全部转化为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或村集体与业主共同成立的专合社持有,股份平均量化给全村59户贫困户共156人;经营权由专合社引进的业主负责,双方一次性签订5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也可以另外引进业主经营。项目每年可增加贫困户纯收入8万元,贫困户年人均增收513元。

    三是“点”上滴灌,拓展增收渠道,提高脱贫能力。村集体将每年所得收益全部股份制量化,集中分配给全村所有贫困户,并明确:收益权以每5年为一个阶段,实行动态管理;贫困户持有5年收益权证并享有5年的收益权,收益权到期后,由村民大会重新推荐第二轮相对贫困户,确保贫困户集中受益。我市在东兴区小河口镇红林村项目采取“专合社+养殖业主+贫困户”经营模式,修建40亩养殖鱼塘开展水产养殖,形成固定资产90万元,以股权形式全部量化给红林村5、9、10社贫困户15户45人,每人1股,每股2万元。量化方式为东兴区红林水产养殖专合社中15户贫困户成员,以其家庭成员(户口簿为准)人数获得对应的股数,制发股权收益权证书;养殖业主每年支付5.4万元给专业社,贫困户股权分红4.86万元,每股分红1080元。

    创新“企业包村”扶贫模式,拉高致富“指数”

    立足全市贫困村的自然禀赋,探索“企业包村”扶贫帮扶模式。在隆昌县普润镇汪家村、张佛村,引进民营企业馥巍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采取“三统三保”,即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回购销售,保财产性收入(土地租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流转土地后,企业在统一规划建设、统一提供技术服务、统一回购销售的前提下,仍将土地交给贫困户管理,降低了贫困户的经营风险,在保障基本收入的同时,又提高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通过企业包村,重点打造花木园艺基地、水产鱼苗基地和乡村旅游基地“三大基地”,在汪家村发展花卉、水产和乡村旅游,在张佛村发展特种水产山羊养殖和药材栽植,聚拢贫困户发展产业脱贫、建设新村脱贫、就业创业脱贫。

    一是通过特色产业发展一批。按照错位、借力和统筹的理念,全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着力培育壮大水产鱼苗养殖产业,通过水产专合社和养殖大户帮带小户、散户、贫困户的发展模式,促农增收;着力支持贫困户家庭参与家庭种养殖业发展,鼓励贫困户参与企业整体乡村旅游产业规划和建设,增加农民财产、经营和劳务收入。通过企业帮扶,贫困户年人均增收达1300元。

   二是通过新村建设带动一批。抓好贫困村道路路网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注重综合配套和功能完善,着力对贫困户农房改造分类施策,整合危旧房、土坯房和扶贫项目等改造资金,对22户贫困户危旧房进行排危和建设,让贫困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三是通过就业创业帮扶一批。在企业有务工需求时,优先安排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民,并对在基地务工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基地内吸纳近100名务工,贫困人口年均增收3000元以上。着力支持贫困户自主就业创业,支持贫困村农民返乡创业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在金银花种植、水产养殖,小家禽畜和本地黑山羊养殖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设施便利、资金扶持;帮助有条件的贫困户创办家庭农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持续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创新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实施多头“护盘”
   
    探索建立市、县(区)财政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 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扶贫制度,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以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注入。

    一是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增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 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列入财政年初预算,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2016年市级财政新设立扶贫专项资金4500万元,其中扶贫攻坚专项资金2000万元、均衡教育发展和教育扶贫攻坚资金1500万元、公共卫生及社会保障扶贫攻坚资金1000万元;“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规模每年按比例递增,且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各县(区)级政府通过盘活存量、安排增量资金等方式,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新增财力优先保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支需要,其增幅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到2020年,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在201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

    二是加大行业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加大行业扶贫资金投入,市、县(区)在安排年度资金计划时优先保障脱贫需要,有计划地增加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在与规划相衔接的前提下,把对贫困村的资金和项目安排放在优先位置,确保市、县(区)每年投向贫困村的项目资金,达到该行业资金总额的50%以上。同时,以县(区)为主体, 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新村建设扶贫、教育与就业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医疗卫生计生扶贫、文化惠民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等行业扶贫的资金需求。

    三是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向脱贫攻坚。支持贫困村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广运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建设。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凡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扶贫工作和扶贫项目,采取委托、承包、购买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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