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乔 宁)11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无需领取备案凭证,只需将产品信息做网上备案,经省级食药监管部门确认,由国家食药总局网站统一公布后,即可上市。
征求意见稿规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只需提交产品配方及包装标签等基本信息;备案时,省级食药监管部门只负责核对备案材料的完整性,安全性监管以事后监督的方式进行;如需委托生产,委托方和生产企业均应向监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宣称有助于皮肤美白、增白的化妆品,与宣称能减轻皮肤表面色素沉着的化妆品,一并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上述产品须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2015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编辑:李荣中兴
政府网站 | 省人大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网 |省监察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审计厅 |省民政厅 |省人事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卫生厅 |省地税局 |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质监局 | |
网读报刊 | 人民日报 |《求是》 |《人民论坛》 |《半月谈》 |《看天下》 |《中国经济周刊》 |《南风窗》 |《南方人物周刊》 |《三联生活周刊》 |《读者》 |《商界》 |《东方周刊》 |《新周刊》 |《环球人物》 |《特别关注》 |参考消息报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经营报 |环球时报 |南方周末报 |西部快报 |南方日报 | |
友情连接 | 人民网 |新华网 |央视网 |光明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网 |四川经济网 |梓潼新闻网 |四川法制网 |百姓生活网四川频道 |巴蜀经济网 |央广网 |每日经济新闻网 |中青在线 |四川新闻网 |四川在线 |四川日报网 |腾讯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 |成都文艺网 | |
技术支持| 法律顾问: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四川蜀丰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3 zhenba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属于四川报道网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蜀ICP备130234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