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习近平同志在辽宁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这一要求凸显了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 “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是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为民、务实、清廉总要求的具体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结合中心工作改进作风,并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要求贯穿于作风建设中,通过改进作风纯化党性,从而推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
坚持“民”字为本,把“讲诚信”作为作风建设的思想之基。诚信是我们党的生命力之所在,是我们党取信于民的道德前提,讲诚信是增强党性和改进作风的思想基础。党员领导干部只有襟怀坦白、言行一致,对党和群众忠诚老实,才能真正做到对人民群众负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要筑牢讲诚信的信念基础,提高讲诚信的认识水平。诚信首先是一种基本的做人准则,但党员领导干部对诚信的认识不能停留在这一水平上,而要把它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站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高度,当诚信建设的表率,做到内诚于心、外信于民。二要扎实推进服务型组织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自觉地把服务作为天职,把权力的运用当作服务的过程。政府部门要以建设服务型组织为抓手,提高干部和工作人员服务奉献的主观能动性。要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思维、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从行政主导向市场、企业、社会主导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程序、简化手续,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充分考虑个人、企业和社会对政府工作的合理期望和合法要求,真心实意为其服务,以扎实的诚信服务带动全社会诚信环境的营造。
坚持“实”字为要,把“懂规矩”作为作风建设的力量之源。规矩是我们党制度性的自我约束,是我们党抵御各种风险的牢固防线,懂规矩是增强党性和改进作风的力量源泉。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台上台下言行一致,才能真正做到务实去虚、讲求实效。一要掌握规矩,认同规矩。通过学习,弄清楚规矩的实质及适用范围。政府部门在功能、模式、业务、运作等方面都带有自身的特点,政策性较强,只有将相关政策扎实掌握并用以指导具体工作实践,才能精确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意图。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自觉并坚定地认同规矩,使之成为工作的助推器和润滑剂。二要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懂规矩的最终归宿是守规矩的实际行动。认真对照党章等规矩 “照镜子”、“正衣冠”,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要立说立行尽快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应该解决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并遵循程序、采取措施、逐步解决。三要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加强规矩、制度建设,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秩序保障。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部门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通过强化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使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坚持“廉”字为荣,把“守纪律”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保障。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独有的优势,是保持和巩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本条件,守纪律是增强党性和改进作风的坚强保障。党员领导干部只有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规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越界、不越轨,才能真正做到廉洁从政。一要把守纪律内化为思想行为习惯,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党的纪律虽然带有强制性,但也是建立在党员自觉遵守基础之上的,需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要加强教育,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廉政教育入脑入心,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对贪腐奢靡“不想为”的免疫力。二要加强纪律的建设和对执行纪律的有效督查,提高“不能为”的强制力和“不敢为”的威慑力。把制度建设摆在更高的位置,既要着眼于实际,又要与国家法制建设相衔接;既要注重制度建设原则性,从总体上规范公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也要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使各项工作制度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健全完善;既要注重制度的健全完善,更要抓好制度的执行落实,当前特别要突出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形成“不能为”强制力,确保政府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把制定纪律的重点放在对权力运作的规范和制约上来,做到哪里有权力,哪里就有纪律,切实增强“不敢为”的震慑力。
王晓伟(作者系沈阳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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