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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两级法院依法治“老赖”成效显著
2015-07-28 17:09:06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孙子思
      四川报道讯(作者 孙子思)近日记者从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11月以来,广元两级法院在全市公、检、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对拒不申报财产、规避执行、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拒不履行等事由的“老赖”实施依法打击,共将484名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6人被实施罚款,105人被实施司法拘留,3人被限制出境,205人被限制高消费,30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已有117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法律强大的震慑力,到法院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另有32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分批履行和解协议,履行案件总标的超过5100余万元。
 
新闻发布会上,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何伟、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祝继军分别向媒体介绍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具体做法。

     逐案甄别,强化震慑威力。在全市法院建立针对被执行对象的“两梳理一甄别”机制,逐案甄别被执行对象是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逐案梳理执行对象是否属于不构成犯罪但需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逐案梳理执行对象是否属于需司法拘留但已逃匿的情形,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对现有未执结案件及历史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对所有“拒执”犯罪、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甄别,将“老赖”逃匿需协助查找、控制的案件向公安机关进行移送,确保行动有效推进。

      多元联动,强化执行合力。在协助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市中院健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的协调、会商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决等犯罪行为的通知》,既对专项行动的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又详细规定各方在专项行动中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协调了步调。目前,就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条件、常见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情形的出入罪标准等问题,广元中院已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形成了共识,较好的解决了过去查办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时,公检法三机关衔接不畅的问题,建立了三方快捷、便利、高效的协作机制,保障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的顺利办理。同时,两级法院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汇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推进情况,争取更大的支持。

      宣传造势,强化舆论支持。在全市两级法院建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通报制度,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广元电视台、广元中院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布被执行人失信名单和曝光“老赖”的失信行为,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专项活动期间,通过电视台、报纸、户外LED屏幕等先后对105名规避、抗拒法院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号召社会人士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同时,在各新闻媒体上,对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正在执行程序的案件,给被执行人讲明法律后果,达到震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扩大专项行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