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法院审理首例证人出庭作证
2015-04-14 08:50:38 来自:未知 编辑:admin
富顺法院审理首例证人出庭作证
签署证人出庭作证保证书案件
四川报道讯( 李勇 刘波 四川报道记者 李飞)4月10日,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何莉诉游佳明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前,根据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为保障案件公正审理,增加证人证言的可信度,在本案审理中对于原告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案件承办法官责令出庭证人签署保证书。这也成为富顺法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对于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相关规定要求证人出庭作证需得签署保证书的首例案件。通过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告知其相关的权利义务和签署书面保证书相结合,富顺法院希冀借此措施以进一步增强证人证言的可信度,以有效避免因证人证言不实造成的错误判决,从而进一步提升法律的权威性,让案件当事人能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与正义。(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金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