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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阳制定《办法》加强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
2014-08-15 15:58:00 来自:四川报道 编辑:

    为做好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协调联动工作,进一步明确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协调联动工作职责与内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健康有序进行,近日,简阳市委政法委与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协调联动工作的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了政法各部门对社区矫正五项重点工作的协调联动职责。一是明确了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协调联动职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对可能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可委托市司法局进行调查评估。市司法局应在委托调查函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查。市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需要通知市司法局调查评估人员出庭宣读社会调查评估报告、接受质询。二是明确了矫正人员衔接的协调联动职责。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种类,明确了相关部门相应的交付、接收方式,规定了社区矫正人员接收工作涉及的法律文书的交接责任和送达期限。三是明确了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奖惩的协调联动职责。市人民法院对市司法局提出撤销缓刑、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或者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应及时审查,分别在一个月内和十五日内依法作出裁定。四是明确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职责。市司法局制定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行凶、闹事、参与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指挥协调。五是明确了信息通报职责。市司法局定期将社区矫正人员情况通报市公安局,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又犯新罪或者有漏罪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有治安违法、犯罪嫌疑或有重新犯罪行为的,及时通报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在15日内将批准逮捕的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信息通报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在15日内将重新犯罪判决书副本送达市司法局。

《办法》还确立了保障协调联动职责落实到位的四项工作制度。一是确立了工作例会制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每年定期召开二次联系会议,通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研究、协商、解决相关的困难和问题。例会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是确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每年定期联合开展至少一次社区矫正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实地查看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等方式,切实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社区矫正综合考评工作。三是确立了回访帮教制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每年联合开展一次社区矫正人员回访帮教活动,考察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情况,共同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四是确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干警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因衔接工作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责任分工不明确,出现漏管、脱管,导致社区矫正人员严重再犯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办法》的出台,对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正确、高效、协调行使非监禁刑罚执行职能,形成政法各部门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大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樊增军 四川报道记者 彭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