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大英县司法局结合实际,细化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截至2014年6月底,全县12个基层司法所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各基层司法所实现“三统一”。
一是统一各基层司法所的外观形象。为基层司法所统一配备电脑12台、打印机12台、数码相机12部等办公设施,满足现代化办公要求;在司法所设置人民调解室、帮教矫正办公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资金40余万元。
二是统一制度建设,并上墙公示。规范制作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制度。公开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是统一将新招录的公务员和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基层一线,近年来该局新录用的8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积极选派基层司法所人员参加省、市两级培训,定期举行司法所人员集中培训,每季度召开司法所工作分析会,促进提高业务能力,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何志军 四川报道记者 彭志萍)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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