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站揭牌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省司法厅厅长李仲彬参加家属座谈会并讲话
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站由成都市司法局授牌设立,为全省第一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指定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具体承担此项法律援助工作。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办好与戒毒场所密切相关的“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和“法律七进”工作,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监狱、劳教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从2013年底至今在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多次开展针对民警职工、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效。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站的成立,旨在使此项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工作站将开展针对戒毒人员及其家属的法律宣传、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收集、梳理戒毒人员的合理诉求,着重解决戒毒人员遇到的婚姻家庭、子女监护、老人赡养、土地流转、征地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切切实实服务学员、服务家属、服务民警。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指派李福建、唐泽、安妮、李开全律师组成法律援助站工作小组。
为表彰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近一年来对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法律援助服务的工作成果,成都市司法局特授予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李福建主任“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称号,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授予唐泽律师、安妮律师、李开全律师“戒毒爱心大使”称号。为感谢四川省司法厅及成都市司法局领导对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在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的肯定,李福建主任表示将义无反顾地长期坚持为戒毒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工作。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李福建主任获“法律援助爱心大使”称号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唐泽律师、安妮律师、李开全律师等获“戒毒爱心大使”称号
在当天的活动中,由省戒毒管理局编撰的《常青藤戒毒模式工作指南》正式出版发行。活动推介了“常青藤戒毒模式”。据悉,近年来,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不断探索戒毒方法,逐步形成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统一的戒毒模式——“常青藤戒毒模式”。各戒毒所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探索,总结出“蓝莲花”、“红花楹”、“辛夷花”等工作方法,进一步完善常青藤戒毒模式及操作细则,充分依托戒毒场所现有的医疗条件和医疗人才,逐步探索出脱毒治疗、毒品危害教育、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等比较有效的戒毒方法。(四川报道记者 周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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