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简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简阳市司法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法律顾问遴选原则、条件和聘任办法,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法律顾问管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出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简阳市依法治市纲要》的重要举措,是推行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简阳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于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有了更为细化的操作办法和组织、经费保障。(杨涛)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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