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简阳市依法治市纲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简阳市政法系统积极行动,迅速落实,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
简阳市委政法委、简阳市司法局分别于4月29日、4月23日与四川得力律师事务所和四川衡通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负责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风险评估、审核各种法律文书、提供法律知识培训、参与各种法律事务、协助参与化解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接受委托提供其他法律事务性服务。简阳市法院、检察院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
简阳市政法系统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高政法部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进而预防和减少决策失误,做到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对于深化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促进依法治市具有重大、现实的指导意义。(杨涛)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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