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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原副区长郑勇10年收400多万现金 开公司洗钱
2015-05-27 08:16:12 来自:成都商报 编辑:admin

房子6套、现金400多万元、越野车、虫草、手表、购物卡———郑勇的受贿记录显示,他在担任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武侯区晋阳街道党工委书记、武侯区副区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索要、非法收取他人给予的现金、房产等财物,共计价值585.34万元。2013年9月,郑勇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郑勇的案子要从3年前的5月说起。

  2012年5月,成都市纪委信访室接到一个企业老板的实名举报,反映成都市武侯区原副区长、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原主任郑勇长期以来在其管辖的征地拆迁等工程中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很快,市纪委对郑勇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调查。这个举报牵出了多宗案件线索,经办案人员查证,自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郑勇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工程发包、工程款拨付、拆迁价格评估等途径,多次向开发商吃拿卡要,收受巨额贿赂,涉案资金数百万元。

  2002~2004

  担任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受贿:以优惠价格受贿3套房子

  2005~2008

  先后担任:成都市五大花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侯区城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共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武侯区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党组书记;后来升任为武侯区副区长。这段时间,他拥有着左右拆迁和项目建设等的实权。

  受贿:自2006年后“胃口”开始变大,共受贿房子3套、现金300多万元、一辆价值30万元的越野车以及3万元的购物卡。

  2012

  郑勇被一个企业老板实名举报。市纪委随后对其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展开调查。

  2013

  郑勇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

  后备厢行贿

  行贿者约郑勇在一家茶楼喝茶,喝完茶后,一起离开停车场,行贿者从车子后备厢取出一个塑料袋放在了郑勇的车内。郑勇回到家里,打开袋子一看,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

  房地产谋私

  为别人“帮忙”的方式主要与房地产项目相关———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几乎每年受贿

  郑勇几乎每年都有受贿,仅2004年无受贿记录,每年少则数万元,多则超过百万元。

  开公司洗钱

  受贿所得大部分现金都被存入郑勇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则由其亲戚负责经营。郑勇表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规避组织调查。

   2002年到2012年

  10年间受贿几乎没停过

  据调查,从2002年担任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起,到2012年在锦江区政府副区长任上被查,郑勇几乎每年都有受贿,仅2004年无受贿记录,每年少则数万元,多则超过百万元。

  在郑勇的10年受贿记录中,数额较大受贿记录主要集中在2006年到2008年,共受贿房子3套、现金300多万元、一辆价值30万元的越野车以及3万元的购物卡。

  翻开郑勇的简历可以发现,2005年6月,郑勇开始担任成都市五大花园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并成为武侯区城建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2006年11月至2008年11月,则担任中共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还是武侯区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党组书记,后来升任为武侯区副区长。这段时间,他拥有着左右拆迁和项目建设等的实权。曾经是受人尊敬的副区长,如今成阶下囚。

  作为党员干部,郑勇本应勤政为民,他为什么会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是什么原因让他走向犯罪的道路呢?

  郑勇说,刚走上领导岗位时,在廉洁自律方面,他也很严格要求自己,但是慢慢地和一些企业老板熟悉了,成为“朋友”后,逢年过节会收到他们红包礼金,“觉得是朋友了,是友情上的一种馈赠”。郑勇反思,正是这些在他看来是“友情馈赠”的红包礼金,让他一步步放松警惕,让他一再放弃原则、最后彻底失去了底线,走向了违纪违法的犯罪深渊,“办案人员告诉我违纪金额,我都不相信,后来一笔一笔看过了,心力交瘁”。

  党的十八大将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成都市准确把握中央“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反腐战略,既打“老虎”,又拍“苍蝇”。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翻开沉重的案卷,可以发现,这些涉案人员中,既有执政一方的区县一把手,也有群众身边的基层干部;既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也有执法部门的主要领导;既有市级公共服务部门的管理干部,也有操盘巨资的国企负责人。这些人滑向腐败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是共同的一点是:贪欲作怪,把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

  当然,郑勇也不例外。

  越走越远

  胃口变得越来越大

  从优惠购房到60万现金

  翻看受贿记录可以发现,郑勇的“胃口”也是逐渐变大的。

  办案人员介绍,2006年以前,郑勇的受贿方式基本是房价优惠,从2002年到2005年,共以优惠价格受贿了3套房子。但自2006年后“胃口”开始变大,收房子、收车子、收现金、收手表、收虫草,几乎是来者不拒。

  10年间,郑勇收了400多万元的现金,这些现金都是怎么收的呢?

  2007年上半年的一天,刘某约郑勇在一家茶楼喝茶,喝完茶后,刘某从车里拿出一个塑料袋,说是一点心意,然后把塑料袋放在了郑勇的车内。当晚,郑勇回到家里,打开袋子一看,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共两捆,每捆10万元,整整20万元。

  2008年上半年的一天,刘某又约郑勇在一家茶楼喝茶,喝完茶后,一起离开停车场,刘某从车子后备厢取出一个塑料袋放在了郑勇的车内,说感谢在工程项目上的支持,郑勇回到家里,打开袋子一看,又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共两捆,每捆10万元,又是整整20万元……

  案卷显示,在数十笔的现金受贿中,郑勇收取的情节如出一辙,“塑料袋”、“崭新的百元大钞”、“每捆10万元”等是其中的高频词,主要的区别是地点的多样性:茶楼、中餐馆、办公室、家里、小区楼下、某别墅附近、隧道口……最多的两次他收到的是60万元的百元大钞。

以权谋私越来越肆无忌惮

  从给予“帮助”到违规作假

  翻开案卷发现,郑勇为别人“帮忙”的方式主要与房地产项目相关,一般的帮忙方式都是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

  如:2006年8月,赖某通过投标取得某安置房项目6000多万元的工程,后赖某多次向郑勇提出资金紧张,希望郑勇按时拨付工程款,郑勇便按照赖某的要求给予“帮助”,后赖某先后送给郑勇现金125万元。

  随着贪欲的膨胀,郑勇的胆子也越来越大。2008年罗某某在某村农贸市场旁边违规修建一个幼儿园,按规定要拆除,郑勇出面帮忙,让罗某某自己拆除一层,保留二层,“上面调查的时候也有个交代”,后来罗某某送给郑勇现金50万元表示感谢。

  2008年11月,任武侯区副区长后,郑勇仍分管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工作。当时邬某某提出要在某村修室内农贸市场,后决定以BOT模式建设该项目。2009年底的一天,罗某某打电话称想做该项目,郑勇表示帮助协调。郑勇在与邬某某商议工作中提出,由罗某某搞农贸市场最好。为此,在招标文件的审核标准中确定“谁自愿承担地上临时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用,加20分”,增大罗某某的中标可能。2011年经公开比选,成都另一公司得分第一、罗某某第二。但由于得分第一的公司就幼儿园拆迁无法与罗某某达成协议。五大花园综合整治办公室召开办公会,决定由罗某某找的公司中标。后来罗某某表示感谢郑勇帮他搞到该项目,送给郑勇现金60万元。

  规避组织调查

  从以亲戚名义购房到开公司洗钱

  585.34万元,索取、收受如此巨额的贿赂,难道郑勇没有过担心吗?

  答案是否定的。从一开始,郑勇就担心组织调查。办案人员介绍,郑勇为了更好地隐匿资产,不被组织发现,不被组织察觉,优惠购房都是以亲属名义进行购买。

  2002年至2003年,郑勇利用任成都市武侯区晋阳街道办事处主任、武侯区晋阳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之便,于2002年6月以亲戚名义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并向开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赖某某索取低价购房优惠人民币10万元;2003年下半年,郑勇又通过其亲戚向赖某某购买了房屋一套,并再次索取低价购房优惠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的一天,郑勇与牟某闲聊中,得知牟某的公司在高新区某路抵债取得了一栋烂尾楼,并将其改成安置房。考虑到地理位置不错,郑勇便向牟某提出购买一套房屋投资,牟某当场表示同意,并称送一套给郑勇,郑勇接受并表示感谢。几天后,郑勇安排一亲戚前去办理了相关房产手续,并以该亲戚的名义办理了产权,当时房屋价值为22万元。

  为了不被查处,一些行贿人也选择逢年过节以礼金方式给郑勇送钱。2008年,郑勇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2010年快要过春节和2011年春节期间,该公司总经理涂某某两次以礼金方式送给郑勇现金共计人民币4万元。

 

  郑勇收受的现金有400多万元,都去哪里了呢?案卷显示,大部分现金都被存入郑勇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则由其亲戚负责经营。郑勇表示,这样做主要是为了规避组织调查,“将钱投入公司一起参与经营活动,不容易查出来,比较安全”。

  相关链接

  成都市纪委官方网站“廉洁成都”已推出专栏“忏悔录”,该专栏通过选取党的十八大以来,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深度解读和剖析违纪违法者从一名领导干部一步步滑向腐败深渊,堕落成一名贪官特有的心理变化过程以及他们身陷囹圄后的痛彻悔恨和自责反省。同时,通过这些鲜活的事实,给党员干部以深刻警醒、震慑和教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更多有关郑勇案情况详见“廉洁成都”专栏“忏悔录”。

  反思

  从普通干事到副局级干部

  他不敢相信自己收了那么多钱

  “没有一天睡好过、吃好过,吃也吃不下去”,面对办案人员,郑勇说他每天都是以泪洗面,“全都是后悔,组织培养了我,但是我愧对组织,没有自始至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好、坚持到底,愧对组织、家人”。

  郑勇出生在四川蓬安县的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1984年参加工作,当过兵,后来成为一名干部,从干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成为一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原本他能有个更好的未来,如今却成为阶下囚。

  究竟是什么让郑勇变质了?“自律性太差,思想扭曲,不应该去攀比,不应该嫉妒,犯了这么大的错,都是因为贪婪”,郑勇表示,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时候,他在廉洁自律方面也是十分严格要求自己的,也很抵触他人送钱送物,对于一些企业老板,最初并没有秘密交易,时间长了就比较信任了,觉得已经是朋友了,提供什么方面的方便,也觉得是友情上的一种馈赠,不觉得是错误的。“随着工作的变动,生活阅历的增加,开始错误地认为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也是正常的礼仪。有时看见一些企业老板出入高档场所、开豪车,说话口气很大,自己就心里不平衡了,于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是嫉妒心理和攀比心理,让自己放弃了原则和底线”。

  郑勇表示,其实他的正常收入不低,平时也没有什么花销,“我基本上没有用过收的这些钱”。对于刘某某因郑勇在工程中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帮忙”送给他的越野车,因为平时开不上,最后郑勇也以30万元的价格卖了。他认为自己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和党员的标准、组织要求、党的纪律进行对照检查,放松了学习,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扭曲,放弃了底线。

  人民赋予的权力,绝对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条件,公与私的界限,是人生天平的准星。一旦失衡,就会带来倾覆之灾。所以,用权者,必自戒。

  权力的实质是责任。权为民所用,这是共产党人的执政理念。然而,郑勇却利欲熏心,罔顾党纪国法,把公权力当做收受贿赂的工具,大肆敛财,也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原标题:10年收了400多万元现金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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