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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外逃贪官的避风港
2014-10-31 17:15:11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欣 然

  惩治外逃贪官,利国利民。

 “澳警方已同意协助中国引渡逃至澳大利亚的中国贪腐官员,没收逃逸贪官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10月21日 人民网)

  曾几何时,国外成了不少贪官的“避风港”甚至乐园、天堂。公开资料显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外逃的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和国企高管为16000至18000名,携款超过8000亿人民币,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是可忍孰不可忍!反对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是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截至今年9月,已与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63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可以说,外逃贪官正持续快速失去“避风港”和容身之地,人们对此莫不拍手称快叫好。

  众所周知,今年以来的境外追逃风暴,可谓双管齐下:公安部开展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截至10月10日,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而从9月开始,最高检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已有的成绩可圈可点,可以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将有更多贪官被引渡回国,受到应有的惩处。

  记得今年1月,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发表讲话时强调,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铁拳打击外逃贪官,就是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生动诠释。

  邓小平曾经深刻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在我们进入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反腐败更关系深化改革的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兴衰。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没有“避风港”,旗帜鲜明地打击外逃贪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腐败分子不论逃到天涯海角,都插翅难飞,最后绳之以法。让党纪国法在整个地球村“硬起来”,没有例外,没有特殊,惟其如此,才能真正让所有官员不愿贪、不能贪、不敢贪;惟其如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才能步履稳健,不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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