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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与中考加分挂钩是典型的乱作为
2014-09-26 17:49:51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欣 然
    无偿献血,是光荣的,也是国家提倡和鼓励的。

    今年7月,“浦江县出台政策,无偿献血超过4000毫升,直系子女参加中考可获得加分。其中,献血4000毫升加1分,6000毫升加2分,超过8000毫升加3分。”(9月24日  人民网)

     真佩服出台如此政策的官员!无偿献血与中考加分,原本风马牛不相及,却硬生生扯到了一起!不得不说,这发散思维,这想象力,杠杠滴!这样令人拍案惊奇的政策,就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

    对于这样奇葩的政策,请看政策制定者的说辞,“浦江县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出台这项政策的初衷,是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这是一件于大家都有益的事。”这话一点不错,鼓励更多的人无偿献血,真是利国利民。然而,如此好事一旦和中考挂钩,怎么看怎么别扭。

    《献血法》第九条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也即是说,一个健康的公民,每年献血量最多800毫升。按照浦江县的“优惠”政策,要达到4000毫升,需要5年;6000毫升,8年;8000毫升,10年。为了子女何惧拼命的家长们,必然不吝献血;血量不够,估计得“全家总动员”;仍然不够的,估计只有弄虚作假了……一个不好的政策,将会导致多少不好的后果!

    浦江县的此种规定,对解决“血荒”肯定有用且有效。但是,却找不到多少依据。《献血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对积极参加献血和在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结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这奖励显然不包括中考加分。

    同样引发议论的献血新政,出现在陕西宝鸡。“陕西宝鸡9月正式颁布新《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倡导市民在领驾驶证、结婚证等前应献血一次。”(9月24日  澎湃新闻网)官方的解释,是为了让这些献血人群建立社会责任感,同时也考虑到用血保障。如此理由,实在牵强。人们担心的是,政策中虽说是“倡导”,难保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走样,变成了硬性规定。

    前述两地的献血新规,都有对《献血法》做扩大化解释的倾向。归根结底,都是懒政思维和行政乱作为的结果。其实,类似的懒政和乱作为何其多矣!近期媒体披露的,上班时间吃早餐被曝光单位对当事职工罚款1000元,“一刀切”停发职工福利等等,与前面两地的献血新规何异?增强法制观念,限制行政权力,加大监督力度,各种奇葩政策或可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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