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干部,日益呈现出“小官巨腐”现象,需引起警惕和足够重视。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一批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反馈情况。“农村基层腐败不容轻视”“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成为高频词。(7月14日 《钱江晚报》)
综观近年来所拍的“苍蝇”中,农村基层腐败“苍蝇”众多,触目惊心,已经到了非大力整治不可的地步。
媒体近期公开披露的消息,涉及村官腐败的,可谓比较多。仅以深圳为例,“深圳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3亿村官’张建东被停职调查。此前他被举报侵占集体土地,并圈占土地抢建违建9栋楼,房产资产超3亿元人民币,每月仅房租收入就超过50万元。”“深圳市龙岗区南联社区‘村官’周伟思曾被举报拥有20亿身家,最终坐实涉案受贿金额高达5000万元。他在庭审更是直言,500万元对他来说只是‘一般的数目’,他都记不清自己有没有收过。”这2个案例,可以管窥“小官巨腐”的巨大“杀伤力”。
俗话说: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长不当干部。即便小如村官,只要手中有一丁点儿权力,就有腐败的可能。不可否认,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的日新月异,农村在集体征地、拆迁等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再确认及再分配过程,客观上为村官腐败提供了土壤。加之村官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普遍淡薄,“无知者无畏”,胆大妄为肆意贪腐也就在所难免了。
作为最基层、最接地气的干部,村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与群众面对面。村官群体职位不高,却折射出党风政风的好坏优劣。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纯洁“末梢神经”,牢固执政地基之“钢筋”,在现阶段尤为迫切。首先,把好村官“入口关”,将心术不正者挡在“门外”;其次,加强法纪教育,让村官敬畏法律和制度;再次,加大对村级组织的审计、督察力度,完善法律和制度规范,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最后,加大查处惩罚力度,严肃处理贪腐村官,让村官不敢贪腐。如此,或可遏制村官“小官巨腐”易发、多发态势,使正风肃纪取信于民。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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