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早已经深入人心。
“记者
定期会前学法制度,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带好了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可以说,建设法治中国,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不可少;建设法治四川,更要突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
现代法治社会,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对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至关重要。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这就需要领导干部在决策部署时,杜绝“拍脑袋”“乱作为”,而必须以法治思维为先导,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逾矩,不逾法,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六五”普法的进行,特别是《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出台以来,“省领导带头学法,带动了省级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学法活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提升法治能力,也增强了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信心。”公众可以看到,上至省委省政府,下到县乡一级,领导干部率先学法用法,已经变成了行动。这对全省各级干部形成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观念,都将产生积极效应。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树立法治思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定期会前学法也好,领导带头学法也好,还只是法治思维的第一步。学法、守法、用法,环环相扣,不可偏废。惟其如此,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才能如期实现。
只有全民敬畏法律、信仰法律,法治四川、法治中国才能够早日成真。(文 欣然)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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