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区区一个居委会,居然挂了163块牌匾,足可入选吉尼斯记录!难怪,引发网友好奇围观。
这163块牌匾,都有哪些?包括计生、扶贫、综治、卫生、法律、救助……林林总总,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触角”和“末梢”都在居委会得以体现。这反映出政府职能部门为方便群众实施的举措,应该说,出发点是好的,值得肯定。
然而,这163块牌匾,是不是都挂得科学合理,居委会有无能力办理相关事宜,需要探讨。
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据笔者了解,即使加上临时人员等等,一个居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约20多人。先不说这些人的素质、能力、水平怎么样,单以工作量论,20多人就无法承受163块牌匾之重。一份牌匾代表一份责任,社区工作人员苦不堪言。在这样的情形之下,牌匾难免沦为形式主义的摆设,难以赢得好的“口碑”。
因为某项工作需要,制作牌匾挂于墙上,既是宣传,也是便民,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当牌匾泛滥,譬如前述挂出163块牌匾的居委会,除了让群众陷入牌匾的“迷宫”外,除了“标榜”某项工作重要外,其实际效果如何,不好判断。“该社区悬挂的163块规范制度、牌匾,经清理精简,保留31块。”可见,必须保留的不到五分之一,大量的是属于“可挂科不挂”之例,不挂也罢。即便如此,居委会挂30多块牌匾仍给人偏多的感觉,实在还可以减少。
在“惰政”思想影响下,我们的不少政府部门,习惯于通过行政手段要求基层制度上墙、牌匾上墙,导致制度、牌匾满天飞,不仅有碍观瞻,而且浪费钱财,此风当刹!精简制度、牌匾,既给基层居委会等等基层组织减负,更是倡导一种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何乐而不为呢?(文 欣然)
编辑:朱涵潇
技术支持| 法律顾问: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四川蜀丰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3 zhenba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成都盛世兄弟文化传煤有限公司,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蜀ICP备13023452号-1
川公网安备51010502014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