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记者,是“害群之马”;虚假新闻,是“新闻毒瘤”。为规范新闻从业人员行为,严防虚假新闻产生,4月15日、17日,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分别举行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宣部等9部委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精神,对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4月18日《四川日报》)
记得社会上曾经流行一句俗语,“防火、防盗、防记者”,这虽然是对新闻记者的一句调侃,或者说对新闻监督的一种“抵抗”,但其中也不能排出对不良记者、虚假新闻的“厌烦”与“憎恨”。过去记者职业是神圣的,走到哪儿都受到尊重,现在很多单位、很多人是不愿意接触记者,怕记者、躲着记者,原因就在于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严重扰乱了新闻采编秩序,损害了新闻采编队伍形象,影响了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正因如此,一场以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正在全省铺开。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既有完成中宣部等9部门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也是四川重拳出击打击新闻敲诈,多举措清除新闻“毒瘤”的“自选动作”,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研判协商、协调联动和信息反馈等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广大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奋力夺取“两个跨越”新胜利,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在笔者看来,四川下狠手、出重拳,清除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这颗“毒瘤”,是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有力举措,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也是整肃新闻传播秩序、提高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顺乎民心、合乎民意,彰显了中央精神在四川“接地气”的具体化,凸显了对中央精神掷地有声的贯彻和不折不扣的落实,既令人感慨,也给人启迪。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要让群众“叫好”,就必须痛下决心、动真碰硬,敢于深查,敢于严管,敢于揭丑,坚决取缔假媒体、取缔假媒体机构,坚决查处假记者,查处新闻敲诈、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刹住歪风、纯洁队伍,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认可。
编辑:周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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