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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人被解聘”的聘任制公务员,还是“鲶鱼”吗?
2014-04-08 16:36:00 来自:四川新闻网 编辑:

深圳自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4万多名公务员中聘任制超过了3200名,但无一人被解聘。如果考核走过场,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聘任制的公务员就很容易拿到无固定期限合同,又会变成“铁饭碗”。(4月6日中国青年网)

没有人会认为非得涮掉多少人,才是真改革,然而聘任制公务员自己就在实话实说:考核方式比较虚。这个切身感受似乎更说明问题。聘任制公务员试水时被寄予厚望,被喻为放入“沙丁鱼”中的“鲶鱼”。但现实的情况显然与预期相差甚远——在改革滞后等制度性缺陷面前,即使是带着“鲶鱼”这个象征符号入场的聘任制公务员,也正在变成“沙丁鱼”。

只要进了政府门,就是捧了铁饭碗——因为有了这么一个“规矩”,一些公务员遂有思维定势叫做“大错不能犯、小错可不断”。在这些公务员眼里所谓的大错,一是贪赃枉法,二是得罪上司。只要这个“大错不犯”,那么即使“庸懒散”,也照样安然无事。而现在这个“规矩”也移植到聘任制公务员身上了——聘任制公务员不但未能做“鲶鱼”,反而让环境同化为“沙丁鱼”了。

“鲶鱼”成了“沙丁鱼”,恰正是是对加快公务员制度改革、党政机构改革的深沉呼唤。出路在于改革,这话耳熟能详。精简机构、裁减冗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口号喊了又喊,但如果碰到攻坚就搞“变通”,有了机制却又空转,那么结果必是机制生锈,不论什么“鱼”,最终还会变成“沙丁鱼”。

深圳试点公务员分类改革后3200名聘任制公务员无一人被解聘,其警示意义已远远超出深圳一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公务员分类改革是为了优化人员结构、提高管理效能、改进公共服务,而改革要成功,考核是关键。只有考核可进可出,那么公务员制度才能变成一盘活棋。而因为“考核方式比较虚”而无一人被解聘,显然与改革初衷相悖。(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编辑:朱涵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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