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套牌车行窃 28岁“偷车大盗”被抓
2015-10-15 17:50:51 来自:四川报道 编辑:向经纬
四川报道讯 2015年10月11日凌晨,遂宁市船山区桂花派出所联合唐家派出所、船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联在省道205线桂花镇正大街巡逻时,破获一起男子用套牌金杯面包车流窜盗窃机动车、电瓶车案件。目前该男子韩某已被船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套牌金杯车后箱的被盗电动自行车
据嫌疑人交代,28岁韩某是遂宁市安居区人,今年2月才因盗窃罪刑满释后,但大学毕业后一直因家庭破裂和对工作的不满长期盗窃。5月在绵阳市盗窃金杯面包车后使用套牌(川A6BM93), 韩某在遂宁市船山区、射洪县、等地多次流窜作案盗窃电动自行车。一般盗窃选择在夜间凌晨,利用套牌车作掩护,盗窃机动车后深色窗帘作为遮蔽,立即在车内撬动电动自行车车牌。
作案金杯车套牌车也是被盗车辆
韩某用已盗窃的金杯车使用套牌,然后用套牌车来盗窃机动车、电瓶车,同时撬动电动自行车车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涉及案情重大。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的是金杯车车主,套牌号车主,更多的是无数被盗电瓶车车主。交通部门应加大力度对套牌车的检查,据介绍套牌车主要分为两种:主动套牌和被动套牌。主动套牌是车主明知套牌是违法行为,而还故意为之。被动套牌是多数有问题车辆在车主不知晓得情况下被他人恶意套牌。套牌车的使用将会出现以下几大危害:1、扰乱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2、套牌车逃避各种税务,不会主动缴纳国家各种税费,从而造成国家经济秩序的紊乱。3、当套牌车交通违法、事故处理时,严重影响车主的合法权益。交通部门应加强对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规范和处罚力度。其次,车主应确保自己汽车资料不外泄,经常查阅交通违法记录,这样来预防和保护自己的车牌是否被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