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徐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符合我国实际。
“渐进式”包含多层含义
胡晓义说,综合分析我国劳动力供求和老龄化程度等经济社会发展因素,参考国际经验,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现状和诉求,在明确目标的前提下,采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方式,既能确保政策调整前后平稳过渡,也不会对当期的就业状况造成太大影响。
“根据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和理解,‘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包含着多层含义。”胡晓义说,“一是要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
二是要分步走,比如先从退休年龄最低的群体开始,从人力资源替代弹性系数低的群体开始,逐步扩展到各类群体。
三是要迈小步,比如每年只延迟几个月,小步徐趋,用较长的一段时间完成平滑过渡。
四是要多措并举,在延迟退休的同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进一步强化养老保险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开发更多适合中老年人又不与青年人争夺工作机会的岗位,加强中老年人技能培训,并研究支持中老年人就业的扶持政策等等,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相关群体的不利影响。
延迟退休确需提上日程
“退休年龄是一项重大社会经济政策。”胡晓义说,“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阶段和蕴含矛盾看,确有必要将研究延迟退休年龄问题提上日程。”
胡晓义说,目前我国城镇人均预期寿命达75岁以上;加上劳动条件改善,平均劳动强度比以前大大降低。如果继续维持较低的退休年龄,一方面不利于调动中青年人劳动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也得不到持续、合理提高。
同时,我国总的就业形势依然是劳动力供大于求,但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资源总量绝对下降的现象,比上年减少34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预示着未来我国劳动力将逐步进入供给总量减少时期。
“众所周知,经济发展是需要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供给做支撑的,因此我们必须改变过去滥用青壮年劳动力的粗放方式,更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能。”胡晓义说,“加强技能培训、适当延迟退休年龄等都是增加扩大劳动力供给量、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
此外,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加速到来。从全国劳动力资源与老年人口的比值看,2007年为6.85:1,5年后急剧降到4.83: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的抚养比(缴费者与领取待遇者之间的比例)为3.03:1。据预测,2030年前后,养老保险抚养比将提高到2:1以下。
“保证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制度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增收减支措施,如扩大覆盖面、增加财政投入、多渠道筹资、提高结余资金收益率等。”胡晓义说,“但适当延迟退休年龄、减缓抚养比迅速提高的趋势,也是重要举措之一。”
这位副部长也指出,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劳动者受教育年限不断延长并形成起始工作年龄普遍推后的格局,如果退休年龄仍维持较低水平,将限制中老年人力资源特别是女性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并影响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许多专业技术岗位(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五六十岁正是经验丰富、技艺纯熟的阶段,而且这种高端人力资源的替代弹性较低。如果早早退休,是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决策具有三大特点
胡晓义说,决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角度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
“全局性,即这项政策涉及多个领域,是综合性很强、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胡晓义说,“长期性,即这项政策不是只考虑一两年、十几年,而是涉及相当长时间的制度安排;战略性,即这项政策关系到我国应对人口结构变化的挑战,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发挥优势,增强国力。”
我国现行职工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规定的,至今仍在执行。
“建国初期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只有40岁左右,依据当时的劳动条件、健康水平和男女生理特点等因素,规定这样的标准,是符合实际情况的。”胡晓义说,“目前,我国人民健康水平大大提高,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4岁(城镇更高),而企业职工男女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只有54岁,明显偏低。”
这位副部长介绍,目前世界上170个国家和地区中,正常退休年龄,男性集中在60岁和65岁,女性集中在60岁。1989年至2009年的20年间,有65个国家提高了退休年龄;男性平均退休年龄由60.01岁提升至61.01岁;女性由57.87岁提升至59.38岁。凡是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国家,都已实施或准备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虽然也有不同意见,但看来已成普遍趋势。
编辑:冯琪
政府网站 | 省人大网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政协网 |省监察厅 |省科技厅 |省公安厅 |省发改委 |省经信委 |省审计厅 |省民政厅 |省人事厅 |省建设厅 |省交通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卫生厅 |省地税局 |省环保厅 |省统计局 |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 |省质监局 | |
网读报刊 | 人民日报 |《求是》 |《人民论坛》 |《半月谈》 |《看天下》 |《中国经济周刊》 |《南风窗》 |《南方人物周刊》 |《三联生活周刊》 |《读者》 |《商界》 |《东方周刊》 |《新周刊》 |《环球人物》 |《特别关注》 |参考消息报 |经济日报 |光明日报 |中国青年报 |中国经营报 |环球时报 |南方周末报 |西部快报 |南方日报 | |
友情连接 | 人民网 |新华网 |央视网 |光明网 |中国新闻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网 |四川经济网 |梓潼新闻网 |四川法制网 |百姓生活网四川频道 |巴蜀经济网 |央广网 |每日经济新闻网 |中青在线 |四川新闻网 |四川在线 |四川日报网 |腾讯 |国际在线四川频道 |成都文艺网 | |
技术支持| 法律顾问: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四川蜀丰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 ©2013 zhenba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属于四川报道网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蜀ICP备130234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