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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制定首部规范“三小”的地方性法规
2016-05-31 11:15:23 来自:四川报道网 编辑:经纬
      四川报道讯   以美食著称的四川,路边摊等小食店一直都是藏匿美味的重要场所之一。但因为生产经营条件的局限,遍布全川各地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等,总是让许多人又爱又恨。
 
  “爱的是他们的味道,恨的是卫生没保障害身体遭殃,”市民蒋小姐的苦恼,将有新规定来缓解了。四川已制定第一部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以下简称“三小”)的地方性法规,即《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
 
  5月30日上午,《条例(草案)》提请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这部地方性法规用八章四十六条,将“三小”共同需要遵守的规定设置专章规定,同时设置了监督管理专章。
 
  1 管理谁
 
  全省2万家食品小作坊,23万家小经营店
 
  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全省有食品小作坊2万余家,有小经营店23万余家(其中小餐饮近10万家,小食杂店13万余家)。可以说,“三小”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如何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之外,不出现食品其他业态管理于法无据的“真空”?《条例(草案)》在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纳入规范外,采用了“小经营店”的概念,将所有依托固定店铺,从事销售食品、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的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调整范围。
 
  2 怎么管
 
  从业“宽进”/登记管理抽签摇号获得“登记卡”
 
  《条例(草案)》是针对“三小”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经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然而值得关注的是,从业“宽进”却是《条例(草案)》首先提出的生产经营监管制度。
 
  规定了从事食品小作坊和小经营店前,将“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等向监管部门备案即可领取备案证,进而从业;食品摊贩则是登记管理的方式,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住所、联系方式、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材料。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人数和确定区域的摊位实际可容纳数量,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制发食品摊贩登记卡,并向社会公布。经营“严管”/遵守“八条规定”,“三小”也要查进货
 
  对“三小”生产经营应当遵守的“八条规定”,是《条例(草案)》的亮点之一,涉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用水、设施设备、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多个方面。诸如“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得掺假掺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尤其规定了,“三小”也要进货查验,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一年。专家指出,如此规定有利于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追溯。
 
  为严格监管生产经营过程,《条例(草案)》还特别规定了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对“三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食品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三小”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对有不良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灵活“调控”/食品摊贩可以划区域和时段经营
 
  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条例(草案)》提出一项“体贴”的规定,食品摊贩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方便市民、合理布局的原则,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确定经营区域和时段,并向社会公布。  而且,在已经确定的区域外,还可以临时确定区域和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当然,前提是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环保等。
 
  但需要指出的是,《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省人大科技文卫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校周边”的范围予以明确。对此可以期待新规定对食品摊贩的“禁区”可能会有更具体的规定。 

 
  3 经营啥
 
  规定“三小”禁准种类远离婴幼儿配方食品
 
  分别对“三小”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进行规定,是《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之一。其中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有7类,食品小经营店禁止经营的食品有4类,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的食品有5类。
 
  “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是“三小”均被禁止涉猎的经营范围。
 
  夏天来了,更值得关注的是冷冻饮品也是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的,另外还有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罐头制品、果冻食品等。
 
  而对于爱吃路边摊的市民来说,你需要关注的还有,“现制乳制品”是食品摊贩禁止经营的食品。而且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需要专间制作的食品也在列。
 
  4 怎么罚
 
  严重违规五年内不得再入行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规定,《条例(草案)》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参考外省已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基础上,设定了“三小”的法律责任。
 
  对未遵守食品安全标准、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违法性质比较严重的行为,罚款从五百元到五万元不等;还规定了注销备案证、登记卡的处罚,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以食品摊贩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应当具有防雨、防尘、防蝇等设施为例,如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登记卡会被注销,且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还建议增加废弃物回流入食品加工、经营等环节行为的处罚。如此一来,地沟油被“三小”滥用等行为也有望得到更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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