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企业名单和产品。(截图)
中新四川网4月10日电 (记者 刘忠俊)成都市食药监局10日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情况,该市对223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白酒、调味品、肉制品、糕点等276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28%。
通报称,此次抽检除对白酒、米面制品、调味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外,重点还对白酒的己酸乙酯、米面制品的黄曲霉毒素B1、调味品的氨基酸态氮、冷冻食品及肉制品的致病微生物、糕点的铝和山梨酸等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企业合格率为99.10%,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9.28%。
抽检结果显示,我市食品企业生产的白酒、米面制品、调味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产品质量总体稳定。
四川成都市泸粮酒厂生产的480ml/瓶(50%vol)的清源坊头曲、四川蜀国春酒厂生产的100ml/瓶(38%vol)的虎砲泉酒被判定为不合格。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叶梅分析称,造成1批次白酒固形物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生产白酒时所用的水质差或勾兑后贮存时间短,过滤控制不当造成白酒固形物超标。”另一批次白酒酒精度指标不合格的可能原因:“生产企业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包装封口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导致酒精度降低以致不合格,另外不排除企业为降低成本,用低度酒充高度酒。”
目前,成都市食药监局已督促相关区(市)县食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处理。(完)
编辑: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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